1.开展国家关于高等教育政策、法规的研究及学校发展战略研究,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方案设计、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。
2.负责拟订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实施方案,指导二级学院制定本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,协调和督促各级规划的实施。
3.组织职能部门拟订学校专项规划,负责检查、督促、协调和评估各类专项规划的落实。
4.论证并提出学校综合改革。
5.负责学校章程的起草、修订和监督执行工作。
6.负责组织学校制度建设工作。
7.负责组织学校项目库入库建设工作。
8.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。
9.负责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。
10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。